国际金融中心的出现既是一国乃至全球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一国经济实力的展现。然而它的形成和发展并非出自偶然,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通过量化的数据建立金融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找出金融中心的主导因素,有利于判断其所处地位并估计其发展潜力。国内现有文献主要讨论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原因、条件、模式,研究金融指标体系的学者不多,而具体提出国际金融中心指标体系的学者为数甚少。本文试图在梳理中外学者有关金融中心指标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新的国际金融中心指标评价体系。
一、国际上度量金融中心的方法和趋势
从一般意义上讲,金融中心是一个处理国家金融交易的各种金融机构云集的城市。然而,处理何种类型的交易、交易的范围大小、金融机构应该具有什么特点,学者们的看法却不尽相同,进而对金融中心的考察也各有侧重。有学者指出,金融中心是一个为价值巨大、种类繁多的国际贸易提供票据交换的城市,应考察金融中心所在地的城市化水平;另一些学者强调考察金融中心的形成过程和金融中心的数量、规模、银行的国际化程度;还有一些学者如Dufey注重金融中心的专业水平和潜在的规模经济的重要性;Choi则认为应该考察金融中心的金融服务市场所具有的功能;而Rose强调外国金融机构代表处的集中、金融交易的种类和国际业务对金融中心的重要意义;甚至还有学者认为金融中心所在时区和金融中心规模一样重要。
近年来,世界主要金融中心的活动范围和性质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不仅体现在不同金融中心功能的混合,而且混合本身也在变化。两种变化交织在一起,很难再按照某种分类方法把一个金融中心归于哪一类;此外,只要是国际金融中心,它都提供内向和外向的金融活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故以数量化的方法分析金融中心的地位和发展中的主导因素被提上议事日程。
目前,用量化的手段研究金融中心的组织结构和随着时间发展的主要因素已成为一种趋势。一般而言,较为流行的数量方法是成簇分析方法、回归分析方法和主要因素分析法。在这方面,Reed(1981)利用成簇分析方法比较了76个城市9个金融和银行变量,按照1900-1980年期间所指定年份的数据将金融中心分为均等的簇群,最后用分层的辨别式分析法确立了主要变量并对金融中心进行排名。Choi等(1986)利用回归分析方法,根据1970-1980年的数据,把全球最大的300家银行在14个金融中心不同类型的办事处数量以及这些金融中心吸引办事处的理由进了排名。Yi-ChengLiu等在Reed和Abraham的基础上,又利用层次成簇分析法和主要因素分析法对亚太地区包括上海在内的金融中心进行了排名和寻找主要影响因素。
二、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显著特征
纵观世界上由一个普通城市最终成为全球金融中心的发展过程,虽然有许多因素成就其发展,但无外乎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一)一个国家不可能存在几个领导世界潮流的中心
各国金融中心向国际金融中心迈进过程中均存在两种力量:一种是向心力,即形成一个重力中心吸纳越来越多的金融业务;另一种是离心力,使得各种金融中心组成一个大的集聚体,相互依存。这种现象使得金融服务可以在不同的金融中心24小时连续运转。其表现是,居于领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扩展的同时,处于次一级地位的其他中心也随之发展。然而依附其上的控制决策系统、资源却集中于类似伦敦和纽约等少数几个城市。这种现象表明金融中心是各个市场竞争的结果,金融中心有等级之分,不可能一个国家存在几个领导世界潮流的中心。要发展成为全球金融中心首先必须成为国内金融中心。不可想像一个在国内金融市场尚未取得霸主地位的金融中心可以成为全球金融中心。
(二)资本的流动性与经济高度自由相辅相成
资本的本性要求高度流动,资本的加速流动是国际金融中心存在的原因。现实中依据“规则可以创造价值”的观念和政治目的,各国政府在不同时期公布了各种管制措施,这些措施不外乎三种:其一,货币管制,如规定法定准备金,流动比率;其二,通过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进而保持金融体系的完整性;其三按政治目的分配有限的资金。这种管制方式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抬高市场的进入门槛。新兴金融中心的兴起就是突破上述各种管制的结果。如离岸中心的特点就是取消繁琐的和代价昂贵的诸如税收和管制方面的规则,为非居民的市场参与者提供平台。传统金融中心最初是国内资本的净输出国,伦敦是其中之一,其地位在19世纪受到巴黎的挑战。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经济衰弱,在资本输出方面无力与纽约竞争。然而上世纪60年代,随着欧洲市场的兴起,伦敦当局与地方金融机构共同发起了针对美国和经合组织国家的严格管制,将美国银行的海外运作业务从利率、准备金和操作领域有严格管制的条例中解放出来,把伦敦建成离岸金融中心;在亚洲,香港和新加坡迅速脱离宗主国,发展离岸金融服务产业,香港以自由放任的宽松环境和高水准的服务著名,新加坡以其区位、严格的规则框架、稳定的政治环境和提供离岸银行业务、保险、基金管理、私人银行的业务出名。因而,金融中心通过放松管制,降低门槛获得金融市场份额是理所当然的事。
经济的自由不仅仅是为国内或者国外机构提供宽松的环境,还需要经济人———金融中介有能力实现并得到好处。一方面,金融业从来不会单独存在,其服务主体不是所在国居民,而是各国政府、跨国公司、商人银行、共同基金等,且二级市场越发达,金融业的规模越大,金融资源的配置就越有效和充分,金融中心所带动的资源配置半径也越大,资本的流动速度也就越快;另一方面,资本从来就是跟随资本使用的人而流动的。“Banksiswherethemoneyis”表明金融中介是资本流动和获利的渠道。金融中介的发育程度决定了金融中心的自由化程度进而决定了资本的流动速度,如伦敦和纽约。离开金融中介流动的资本和资本流动的金融中介都是不可想像的。
(三)经济的国际化程度是金融中心成熟的标志
现实表明,伦敦之所以在全球金融中地位卓越,很大程度得益于伦敦金融区聚集了众多国际企业的核心业务和资源;纽约则得益于在离岸市场创新和在新的金融产品上所占据的优势地位。像这样的国际金融中心都拥有政治环境稳定的声誉、全球承认的货币、相当规模的潜在金融市场、政府对发展的支持、与其他政府关系良好的素质。然而同时代的巴黎、阿姆斯特丹为什么没有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是因为它们不具备伦敦和纽约的比较优势?还是缺乏这两个城市的完善的金融机构及其操作技术?还是从没有获得过这两个城市的历史机遇?答案是巴黎、阿姆斯特丹的经济国际化程度不同于伦敦。
更进一步说,经济的国际化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金融中介的国际化,换句话说,媒介的资本类型是区分国内金融中心和全球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标志。从金融中心的发展看,以下金融中介是任何一个中心都具有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性和储蓄协会、专业金融公司、贷款保收、代理业务和租赁公司、保险公司、养老金投资银行、证券经纪人、开放和封闭投资公司。然而这些金融中介媒介的资本或者说从事的业务却有天壤之别。从一般意义上讲,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一些离岸金融活动和从事国际交易的机构,然而国内中心和离岸金融中心的区别在于其交易的类型。国内中心往往从事一种交易:居民的出借人和投资者为境内贷款人和发行者提供资金;而离岸金融中心却能提供其他三种类型的交易:其一,外国的出借人和投资者为国内贷款人和发行者的交易;其二,国内的出借人和投资者为国外贷款人和发行者的交易;其三,外国的出借人和投资者为外国贷款人和发行者的交易。后一种就是人们熟知的离岸交易。因此,全球金融中心和国内中心的区别在于它为更大范围的资本提供了交易平台。
(四)金融中心卓越的地位源于信用和安全的可靠性
当拥有和谐的金融体系、有效的通讯网络、充足的专业人才和对投资者优惠的税率而具备霸主地位时,国内金融中心最终会发展成地区金融中心。然而事实证明,并不是每一个金融中心的发展都是由于融资工具的创新或金融机构的云集,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即利用战争或政治风险使金融中心能够为资本提供安全的场所。瑞士长期以来特别是大战风云时期就是因为替资金所有者严格保密而使得外币和资本大量云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卢森堡步瑞士后尘,最初出于财政原因为比利时的储蓄者保护存款,70年代通过保密法吸引了欧洲马克业务,80年代因特别互助资金(针对投资公司的立法)成为另类金融中心。
(五)人力资源的多少是金融中心吸引力中不可忽视的因素
金融中心是金融信息的腹地。复杂的信息需要固定在一个区位上。信息分为两类:第一类就是简单的数据,如:在什么情况下华尔街歇业?由于数字革命,这些数据是全球化和迅速传播的,但是,掩藏在这些数据下的另一类信息———分析和解释,即从已经存在的数据库中分析并提供给市场操作者利用这项工作,则需要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来完成,从而使投资者通过智者交往得到需要的信息。从理论上讲,全球的通讯技术能够在任何一个地方复制,但与全球联系的专业化服务却不是一蹴而就的,例如,新加坡在技术上与香港并无什么差异,但缺少的正是在全球信息流中经验丰富的市场操作者。因此,人力资源是金融中心增强吸引力的重要因素。 三、金融中心指标确立原则
(一)多元化原则
这是由于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是多种因素影响的,地区在培育和发展金融中心过程中不能过分依赖某一类指标。
(二)层次性原则
国内金融中心和全球金融中心的区别在于媒介的资本类型。一个城市要成为国际金融中心,首先要超越其他城市成为国内规则的制定者;其次成为地区金融中心;再次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如果一个金融中心不能成为国内霸主,也就不可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三)质量指标的选取原则
必须承认,金融中心所在国的政治稳定、金融稳定是金融中心发展不可忽略的因素。PRS集团公司从1980年开始,每年为世界提供包括政治、经济和金融风险在内的国家风险指南(ICRG)。世界经济论坛每年出版的全球竞争力报告(GCR)和包括100多个国家在内的世界经济自由(EFW)的出版物也为我们解决了部分质量指标问题。而对诸多权威机构提供的数据、质量指标的选取原则则应该根据所评价的金融指标的层次性予以取舍。
(四)数据的权威性原则
在确立国际金融中心评估指标体系时,必须坚持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市场准则。如果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金融中心的比较,数据的选取应该以有权威的第三方数据为准。如国际清算银行、世界银行和权威研究机构的数据,其结论才有权威性。同时由于金融中心在不断地发展,只有用最新数据对比,其结论才能更接近实际。 四、国际金融中心指标评价体系构成
如前所述,如果一个城市不能成为国内金融中心,就谈不上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因此,本指标体系确立的前提是该城市已取得国内金融中心的地位。金融中心的存在不仅在于为金融中介提供宽松的制度环境,而且在于有能力提供专业化服务,更重要的是能够使金融机构获取在其他市场不能获取的利润和安全,因此金融中心指标体系应全面反映这一事实。根据本人研究,金融中心指标体系的构件包括国内霸主地位、金融中心的流动性、金融的集中度、资本的安全性四个方面。
Ⅰ.国内金融中心a.所在城市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数量b.所在城市证券市场交易量c.所在城市银行存款d.所在城市银行贷款e.所在城市金融从业人数
Ⅱ.金融中心的流动性A.经济的自由度a.政府的规模b.信贷市场的管制c.对外贸易的自由程度B.金融中介的发育程度a.金融部门产值/GDPb.金融中心从业人员数c.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数量d.外资银行占银行总数的比率e.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币存款与本币之比f.国际债券业务
Ⅲ.金融中心的收益A.市场交易规模a.金融中心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b.金融中心国内上市公司数量c.国际进口和出口总额离岸金融交易量d.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B.交易成本a.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在金融中心总部数量b.跨国公司总部数量C.人力资源供给a.金融从业人员的熟练程度(从业年限)b.从业人数占城市人口比重
Ⅳ.资本的安全性A.法律结构与财务的安全B.健全的货币(用本币发行的国际债权数量)C.国际竞争力GCRD.国家政治风险ICRG
〔说明:GCR:GlobalCompetitivenessReportICRG:InternationalCountryRiskGuide〕
(一)国内金融中心
由于金融中心的发展历程不同,其评价指标的侧重点也不同。以中国为例,指标具体包括所在城市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数量、所在城市证券市场交易量、所在城市银行存款、所在城市银行贷款、所在城市金融从业人数。如果一个金融中心不是国内金融中心,该变量直接为零。
(二)国际金融中心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涉及三个方面:金融中心的流动性、资本的收益和安全性。
1.金融中心的流动性
包括两个因素:经济的自由度、金融中介的发育程度。
经济的自由度(Ⅱ-A):金融中心的指标体系中首先要考虑的是资本流动性。资本流动的约束越少,资本流动的渠道越多,代表资本的金融工具越能被人接受。流动性的大小首先应该考察金融的自由度。金融的自由度反映经济的自由度,而经济的自由度应该包括个人的选择、意愿交换、竞争自由度、对个人和财产的保护。具体讲应该包括政府的规模、信贷市场的管制、对外贸易的自由度。
金融中介的发育程度(Ⅱ-B):流动性高低一方面表现为流动渠道的宽窄———金融中介的发育程度,包括金融部门产值/GDP、金融中心从业人员数、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数量、外资银行占银行总数的比率、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币存款与本币之比、国际债券业务等。
流动性是金融中心信誉的保证,可以低成本并迅速完成大量大额订单,使价格波动风险最小化。流动性往往和信用的可靠性结合在一起。信用的可靠性可用国际著名银行在金融中心的总部数和金融中心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来衡量。
2.资本的收益
反映资本收益的指标首先应该是资本的规模和交易成本。
市场交易规模(Ⅲ-A):在一个既定的地点,一些相似的卖者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会降低买者的搜寻成本,同时,不同的金融产品具有联合成本和共同需求。因此,金融业是一个规模经济显著的行业,金融中心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规模。具体讲反映金融中心交易规模的指标无外乎包括:金融中心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金融中心国内上市公司数量、国际进口和出口总额。事实上,没有离开金融的国际贸易,也没有完全脱离国际贸易的国际金融。
交易成本(Ⅲ-B):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数量、跨国公司总部数量。要具体衡量金融中心某个行业或某类交易的成本是困难的。然而,在金融中心,其市场参与者多为跨国企业、国际著名银行、政府、机构投资者等,在他们的总成本中决策成本是主要成本,且不同企业在不同的时期不同。但是一般情况下,公司总部设立在决策经营成本最小的某个经济或金融中心。同时,由于金融中心要从事数量不同的离岸金融业务,因而可以选取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数量、跨国公司总部数量作为替代指标。
人力资源供给(Ⅲ-C):人力资源是金融服务业的核心资源。金融业或金融中心吸收的高等学历人才也比其他行业或地区多。
3.资本的安全性
在任何一个地方,资金的流动除了取决于可贷资金的市场供求所导致的成本外,还取决于该国(地区)对金融及资本的管制。阻碍竞争或扭曲竞争关系的制度(如限制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会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并由于缺乏多样化经营的可能性而招致更高的经营风险。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样为金融机构高度关注。毫无疑问,如果政府或监管当局制定的规则变化无常,金融机构将难以产生稳定的预期,其长远发展规划便难以制定和实施。具体讲金融中心资本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信用的可靠程度,如法律结构与财务的安全,健全的货币,国际竞争力和国家政治风险几个指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