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完成后,启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新征程。对于农村地区而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就需要优先发展农村和农业,有效利用农村回流劳动力,提高农民参与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三农”高质量发展。这是对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所提出建设新型城镇化道路、以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论述进行承旧启新,为我们立足“十四五”乃至2035年远景目标做好新时代的“三农”工作,进一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1]近些年来,农民工规模持续扩大,据统计2019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9077万人,比上年增加241万人,增长0.8%。农村劳动力转移有效改善了农民自身经济状况,是推进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力量。乡村人口向城市和非农产业流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推进转移劳动力“市民化”,促进城镇化进程,也要合理积极引导劳动力回流,实现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为新时代我国新时代农业农村的改革发展指明了行进的方向,也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的重点。但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人力资源的配置,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回流,让农村劳动力充裕起来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驱动力和能动要素。要着眼于吸引更多人才,让他们留得住、干得好、能出彩,以保障人才数量、结构和质量能够满足乡村振兴的需求。2020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部2020年人才工作要点》,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前最紧要的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强调应强化各类人才队伍建设。2020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提出了要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征程上迈出新的步伐。要大力培育农村实用人才,继续实施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打造乡村人才振兴综合服务平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在党和国家的重视和关注下,虽然我国的“三农”问题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呈现出崭新的面貌。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农民的意识和观念也发生了变化,为了能够获得更高的收入,使自己能够有更高质量的生活,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纷纷流向城市,成为了城市发展的农民工,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也造成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缺失和农村“精英”的匮乏,使得农村的发展动力更加不足,农村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产业基础也较薄弱、人口老龄化等诸多难题。尤其是,农村缺乏可用劳动力这一突出问题,使得农村难以得到有效发展,新的技术与理念无法“落地生根”,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现代化。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发生转变,开始逐渐由追求高速型向追求高质高效转变,优化产业结构成为这一时期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立足新时代,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但想要建设新农村,实现乡村振兴,农村劳动力是核心力量。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全面实现乡村振兴,这是一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壮举,意义重大。要切实解决好农村农民农业问题,必须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平衡发展问题,让农村和城市比翼双飞、协调发展,才能着眼长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当前,随着农村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农村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的大力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使城乡差距缩小,在广大农村有他们发展的用武之地,加上城市发展对低端劳动力需求减少,使得农民工大量的回流,一些城市里甚至出现了民工荒,这种现象体现了时代的发展变化,值得充分了解和研讨。因此,根据当前农村劳动力流动现状,结合当前农村发展现状,分析研究农村劳动力回流的成因,找出相应治理方案,对于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二、学界研究进展
对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劳动力流动与治理,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做过一定的研究。
一是农村劳动力回流的研究。学者们从不同的背景下分析了农村劳动力的回流。比如以“民工慌”为背景,周青梅基于农村居民绝对收入水平与产业结构变动为视角分析了对劳动力回流的影响,并提出针对性建议。[2]于水则以农村人口“空心化”为背景,对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意愿进行了研究,认为农村劳动力回流意愿与受教育程度、外出收入、对当地教育和基础设施满意度等显著相关。[3]蒋海曦认为当前农民工回流农村意愿较弱,要以多种形式稳定中国职业农民队伍,乡村振兴首先要是人力资本的振兴。[4]吴方卫则对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与再外出进行了研究,认为回流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非经济因素,如照顾老人,再外出的原因通常与农业经营收入稳定性低有关。[5]
二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一些学者从不同的性别和年龄进行了研究,如年龄阶段与性别比例问题,李晓想认为,当前农村农业劳动力存在着老龄化问题严重、性别比例不协调、未成年人参与农业劳动现象普遍、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6]就受教育程度对就业资源的影响,毛晓华认为,务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7]胡建平以广西北部湾为例指出,农村劳动力资源数量丰富,但素质较低,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8]张雅光、田玉敏指出,农村人力资源丰富,但整体素质偏低,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应重视并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把人力资源变成人力资本。[9]
三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成因。李实认为在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城市会出现政府主导部门和市场主导部门,通过构建理论模型得出部门间的工资差促使劳动力流动并改变劳动力在不同部门的供给。[10]朱农等从经济角度、[11]吴兴陆从社会文化角度和制度角度研究了中国劳动力转移的动因,研究发现中国劳动力转移既受宏观经济和制度因素的影响,又和转移者的个人特征和社会文化相关,表现出较强的复杂性和阶段性。[12]李素果认为,根据边距报酬递减规律,农村处在边际收入递增阶段而城市处在边际报酬递减阶段,只要城镇收入高于农村收入,则必将有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向城市。[13]金雨琪认为劳动力的流动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14]
四是农村劳动力流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我国市场机制现在逐渐成为劳动力流动重要的决定性要素。中国现阶段劳动力流动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是利益驱动的经济动机。现有研究表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流动对社会经济和城市生活的影响日益突出。伍山林认为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的劳动力不断地转移,主要体现在从第一产业不断地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使得我国农村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得到了的很大的提升,促进了产业间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5]孟传慧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冲击了城镇就业市场,增加了城市管理压力,制约了流动人口的自我发展,致使城镇发展失衡,进而降低城镇化速率和质量。[16]武朝夕认为,农村劳动力流动为城市社会结构提供大量的劳动力,满足其生产需要。而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向城市,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农业生产,导致农业经济受到影响。[17]叶阿忠、梁文明认为,机械化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具有较强的正相关作用,而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我国经济增长形成正相关的关系,总体上,东部地区的估计参数明显高于西部地区。[18]
五是农村劳动力流动面临的问题。王梅、程传海认为,我国流动人员面临着就业、居住、子女教育等制约,应制定可持续发展人口战略,改革户籍制度,构筑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19]张弢、王乃力认为,我国落后的户籍制度是造成二元经济结构的制度根源,逐步消除依附在城市户口的利益特权,改革与户籍相关的住房、教育等福利政策对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意义重大。[20]宋洪远等梳理1979~2001年劳动力流动相关政策并总结不同阶段劳动力流动规律和特征,发现城乡劳动力流动受政策和体制影响显著。[21]
六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对策建议。田富强、王银娥认为,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要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创新管理体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22]张燕认为,要解决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农民工在工作和生活上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必须从现行法律政策没有重大调整入手。[23]刘真华认为目前全国经济结构调整速率正在提升,城镇化背景下城乡产业针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门坎”不断提高,在如此背景下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市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程非常重要。[24]赵梦远、贾立平认为,必须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体系,转变流动人口管理的理念,深化改革人口流动的管理制度,[25]促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以及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实现促进农村劳动力真正自由充分流动、使区域经济得到协调发展。
总体而言,学界关于农村劳动力流动与治理的研究已有了重要的进展。对我们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学者们从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流动成因、流动的影响和对策建议几个方面展开研究,总结出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因此,本文通过从农村劳动力相关理论出发,针对外出劳动力回流的原因,探索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治理对策,为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乡村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三、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回流重要性
乡村是我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如何关系着国家的整体发展。乡村兴则国家兴。在乡村最突出的矛盾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最繁重和最艰苦的任务仍然在乡村,当然,最大的后劲和潜力在乡村、最深厚和广泛的基础也在乡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农村的主要矛盾、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必须高度重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研究清楚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与治理的重要意义,将有助于通过全面深化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1.相关概念及基本内涵
农村劳动力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农村劳动力广义上是指农村全部人口,狭义上是指农村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我国一般把16~60岁的男子、16岁~55岁的女子称为适龄劳动力。劳动力流动必须具备输出地的推力、输入地的拉力、流动的中介条件,如政策条件以及流动者本身,主要是农村劳动力。农村劳动力流动多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劳动报酬,离开农村而在地区间、产业间、部门间、就业状态间、企业间、乃至工作间的转移。有三个特征:一是区域间的转变,即从农村流向城市,也包含从不发达的农村向发达的农村流动。二是产业上的转变,即劳动力向城市二、三产业之间流动。三是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的转变,即通过多年在城镇的生活形成了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三个层次的转变层层递进。本文所指的劳动力转移主要指的是第一个层次的农村劳动力流动。
劳动力回流是指外出劳动力向原出发地流动的行为或过程。根据回流时间的长短可以将劳动力回流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回流。一般而言,如果外出劳动力回到农村但在一年内再次流向城市,可以视为短期回流。而中长期回流则是指劳动力“返乡”时间大于等于一年,或是返回家乡的时间在一年以内,但是至少从回乡之日起一年内没有外出计划的回流者。农村劳动力返乡回流的行为可以认为是“被动回流”和“主动回流”共同作用的结果。“被动回流”主要是从流入地的排斥性分析农民工的回流,比如农民工在流入地收入较低、职业地位较低、缺乏社会保障等都会造成农民工被动回流。“主动回流”大多考虑家庭生活安排,以更好地实现家庭整体效用的主动选择。比如家庭中缺少劳动力、家庭有留守的家庭成员、家庭在流出地有数量较多的农地,会使部分农民工主动回流。
2.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劳动力流动的重要意义
(1)促进农民思想观念转变。农民生长在农村,长期依附着农村的乡土文化,有着浓烈的乡土意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为了谋求更高的经济收入,主动或被动走出农村,参与到城市建设,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与牺牲。在此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多元文明的冲击,他们以往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必然会呈现现代化的趋向,这对于农民的基本素质的提高、传统思想观念的转变有着促进作用。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中,在走出传统农业到非农单位就业中,不断得到锻炼,吸收新的理念与技术,视野变得开阔,思维也更加活跃,逐渐形成一套新的具有现代化特征的价值体系。另外,其管理理念、法治理念、责任意识、维权意识、契约观念等都随之得到了提升。
(2)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始终围绕获取更高的收入为主要目的。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得到充足的就业岗位,农村剩余劳动力相比较停留在第一产业,创造的收益有了明显提高。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走出传统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不仅带动“三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农民整体的生活提升,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而且对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增效也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另外,农村劳动力在外务工多年,吸收了一定的经验、理念和财富资源,选择回乡创业,不仅解决了自身的就业问题,还能为当地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和升级,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推动农村城镇化快速发展。任何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广大农村劳动力的参与和转移。[26]年轻劳动力的流出,使农民脱离完全依靠农业生产创造收益的模式,农村劳动力更能得到有效利用,创造更高的纯收入。农民在进入城市务工后,由于思想观念发生转变、眼界变得宽阔等综合各方面的原因,一部分农民选择留在城市,在工作地置业,逐渐转变为城市居民。而另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不仅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城镇填补劳动力缺口,促进城镇经济发展。而且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主导广大农民工积极参加新农村建设,提供到集镇集中居住的条件,加快了农村城镇化进程。
四、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回流的成因
农村劳动力流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作为农业大国,我国的农村劳动力流动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本文根据农村劳动力流动现状,分析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成因,为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策法规制定提供依据。改革开放以后,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汹涌澎湃的“民工潮”,各地的农民自发进入全国大中城市各领域谋求发展,这成为他们一种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就在农民工进城的热潮持续了多年以后,全国许多城市劳动力的数量却在不断减少,很多城市出现了“民工荒”的现象,大批农民工纷纷选择回到农村。在我国,劳动力转移不再仅是单向的,我国的劳动力转移是一种城乡间双向可逆的转移。[27]面对这样一种反常现象,不得不引发我们深思,在我国现阶段,全国大、中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量始终是大于农村劳动力的供给量的,但与20世纪80年代不同的是,为什么众多劳动力纷纷选择回到家乡或进入农村。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回流呢?
1.个人回乡创业的条件日趋成熟
农村劳动力在当初离开农村进入城市打拼时,大多数属于青壮年,虽然受教育程度不高,但在城市中得到锻炼的机会多以及吸收城市经验技术和先进理念比较快,他们这一群人为了摆脱在农村贫困的现状,获取更高的收入,多年省吃俭用在城市埋头苦干,有了一定的积蓄。且在进入城市务工后,因为视野变得开阔思维变得活跃,在工作中得到锻炼,掌握了相应的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个人全方面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他们并不甘心一辈子在城市中当一个打工者。所以,在国家一系列出台“惠农”政策的助力下,在重新审视了家乡的具体环境、条件、资源下,在个人有能力返回家乡且获得与在城市相差不大或更高的收入时,一部分当初“走出去”的劳动力更愿意留在农村,将他们在城市务工学到的先进技术、经营理念同家乡的资源、条件、优势和自己多年积累起来的资本整合起来回乡创业。如果说当初“走出去”是为了实现个人价值、谋求更高的经济收入,提升生活水平,那么在他们打工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吸收了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后,走上创业道路愿望愈发强烈时,他们选择离开城市返乡创业。
2.农村和家乡创业机会的吸引
如果说当时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是他们在输出地和输入地的投资成本和效益之间进行理性比较后的一种合理选择。城市就业、城乡分割、公共服务水平分割及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都是造成农村劳动力流向外地的原因。那么现阶段外出劳动力主动回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总结:其经济原因是因为劳动力输出地投资条件和环境的改善和输入地区别不大,以及日益增加的市场竞争压力加大了劳动力外出的成本。具体表现在输出地投资环境优化,市场规模扩大,交通、通讯等创业条件成熟、当地对回乡创业的重视、输入地收入下降和风险的增加。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回乡创业仍旧成为一少部分外出劳动力,实现其个人价值和财富增值的途径。他们回乡创业的行业选择和经营方式也不会发生较大的变化,而输出地将通过规范相关部门行为,完善工商、税务部门的管理办法,通过制度创新,为返乡创业者提供资金和信息服务,不仅有利于创业者的发展,也有利于返乡创业者的队伍的壮大。从对江西省农业厅对江西万年县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在人力和物力不变的情况下,回乡创业者的收入大概是非创业者收入的三倍,从这份调查报告可以看到回乡创业对提高收入有显著作用。因此,单从收入来看,农民工对回乡创业收入的预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是否回乡创业。
3.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助力
20世纪80年代初以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现城市寻求发展。从经济收入方面来说,其中,城市和乡村之间巨大的收入差距是导致蔚为壮观的“民工潮”的主要原因。农产品价格低廉,农民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的创造的收益比较低。即使是在一些农业生产较为发达的地区,依靠种植农业谋生的农民在收入上对比那些脱离传统农耕,到城市中务工的人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从城市劳动力需求量来看,由于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对于农村劳动力的需求量迅猛上升。因此,只要国家出台相关农业优惠政策,提高农民在回乡务工的收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那么就一定会对外出劳动者有强大的吸引力。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也的确出台了一系列聚焦“三农”问题的文件,促使农产品价格回升,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稳定、完善和强化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例如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改善农业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竞争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等。其次,实行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制。我国实现现代化,必须把农村教育搞好。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出台了一系列农村教育改革的政策文件。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指出,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已达100%。2015年实施“两免一补”政策。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实施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2020年12月,中央经济会议中强调,要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4.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
乡镇企业在农村现代化中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8]可以说乡镇企业的出现解决了一大部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在改革开放大背景下,乡镇企业依靠市场拉动和强有力的政策推动发展了起来,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的发展作为农民收入主渠道之一,并且把提高农民收入作为了事关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首先来说我国乡镇企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乡镇企业消化了大量农村内部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大中小城市的负担,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后,相关地区的经济都得到快速发展,大批的劳动力由原来的涌向城市开始更多的转向内部消化。这些地区的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资本有机构成低,所以具有极强的生命力,能够为乡镇长时间的提供较多就业岗位。其次,农村劳动力选择到城市务工,能获取更多的经济报酬是主要诱因。随着改革开放,我国乡镇企业快速发展,乡镇企业能提供给劳动者的报酬不一定低于城市,当收入与进入城市务工相当时,加上“离土不离乡”、生活成本较低而且可以兼顾赡养老人和教育小孩的优势,他们当中很多会选择回流。
5.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
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市的过程中,农民也脱离传统第一产业转向二、三产业,为促进我国经济建设增长和城市繁荣发展带来人口红利。但当前,我国劳动力转移制度,由于在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经济吸纳的同时,无法保障劳动力的合法权益和权力,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过程中的一大阻力。主要体现在收入分配关系和户籍制度障碍中。首先,我国劳资关系严重失衡,资本为谋求自身利益以其强势地位使处农民工的利益受损。在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出巨大牺牲和贡献,但这一部分人并没有享受到务工所在地带来的发展成果,在此过程中获得的收益远远低于城镇居民。且一部分企业,由于效益不高或所在城市经济增长率低迷,存在拖欠他们工资的现象,这些“血汗钱”的恶意拖欠有的甚至根本不发,严重挫伤了这些流入城市的民工的积极性。另外,农民在外出就业时通常只能从事的是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连续加班、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安全保障是其工作中经常面临的“常态”,这些问题很容易引发职业病,损害农民工身心健康,导致工伤事故。因此,在劳资纠纷中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其次,我国户籍制度的继续存在,对民工流向城市作了极大的行政限制。由于民工迁移到城市得不到所在城市永久居住的法律认可,那么随之就无法拥有与当地居民在医疗、居住、教育、劳保福利等方面的平等权力和经济待遇,但各大中小城市也正是由于这些庞大的带有福利支持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使得中国的户籍制度难以破除。例如,在就业制度方面,一些大中城市对外来人口在进入行业和工种时就进行了诸多限制。在教育制度方面,因为没有当地户口,得不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影响下一代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而且由此出现的留守儿童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民工不能享受履盖城市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大保险,没有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障,被完全排斥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即使已经在城市定居,但由于制度的不公平性,对城市缺乏归属感。因此,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迁移都是暂时、短期的。他们的“根”始终在农村,回流对部分民工来说也是必然的。
五、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促进农村劳动力回流发展的对策
要使农村劳动力完成彻底转移,就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劳动力的被动回流,以及回流后如何有效利用和保持长效的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来了人力、财力及其现代化的观念,因此,农民工回流返乡后的有效治理,充分发挥回流返乡农民工的积极性对于加速乡村振兴战略的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新型农业
(1)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要依靠农业自身的来解决一部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当前,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经过多年调整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开端,粮食和经济作物的配置趋向科学合理,各种产业和经营方式都得到发展创新,这与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满足了社会发展以及城乡居民生活的需要。但随着内部条件的变化以及外部环境的转变,农业产业进行结构性调整所要达成的目标与以往有很大不同,当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首先,我们必须转变以往仅仅依靠增加农产品品种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思路,向农业发展的多样性、优质性进军。其次,国家领土广大,地形类型齐全,气候复杂多样,大江大河众多,植被土壤丰富多彩,为我国农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凭借着这样优越的自然环境,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也可以从精准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外向型农业等新型农业做文章,即有利于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提高生活水平,也有利于农民通过多渠道获得收益,创造获得财富的新天地,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2)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一定要搞好农村产业化。这就要以坚持农民经济效益作为中心,以具体的农户作为基础,以广大市场作为导向,做好对农村的服务,做好种养殖、做好一体化的经营,并将农业生产相关的环节设计成整体的产业体系,使农业在产业组织以及经营方式上走上现代化。使农村的一二三产业有机的结合,拉升产业链,不仅要扩大农业产业规模,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也推动农业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要因地制宜。在农业生产中依靠有限的土地资源使农产品收益最大化是一个根本性问题,积极整合好各地各方面在资源方面的优势,努力提高各种土地的利用率,根据各地的实际合理发展农村产业。积极打造地方龙头企业。注重农产品的加工,建设好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立,一方面对接农业基地和农户;另一方面在产品生产的过程中与市场紧密结合,对接国内外各种市场,有针对性引导和组织农民们积极进入市场,他们的农产品能够在加工中进一步实现增值,从而提高了他们的经济收益。
(3)进一步加快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加快农业发展的重要一环,要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要。它不仅是提高农民的收入和推动农村经济的结构性战略调整的重要方面,更是推动农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现代化生产效率重要内容。比如,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农业科技的应用就愈来愈重要,但我国在这方面的投入就明显不足,在现代农业发展和科技资源的配置方面就不太合理、具有潜力和创新性的科技方面的投入较少、投入主要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不利于从整体上进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构建。要在水利基础设施方面建设,注重水库安全,注重排灌设施的修复,排除其隐患加强河泥堵塞的梳理,加强防洪排涝建设。注重生态环境问题、水土流失问题、土地沙漠化等方面的治理,提升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要积极争取资金项目的支持,加快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要搞好现有重点农田水利建设,保证隐患水库和重点堤防的整治。解决农村饮水难的问题,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灌溉安全、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
2.大力发展镇村企业
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了农村向工业化发展的渠道,[29]是为农村居民提供非农就业的主体,促进了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镇村企业在改革开放初期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在新时代乡村振兴进程中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镇村企业是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伟大创举,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是发挥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大量吸纳了农村富余的劳动力,同时也增加了农民群众的收入,并推动了乡村的建设。镇村企业对于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具有巨大潜力,例如,在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战略中,相关地区不仅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也为解决部分农村内部劳动力出了一份力。镇村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等特质,自身有机构成比较低,对于劳动者自身素质和技能要求不高,工作报酬与在城市务工相当甚至更高,加上企业“离土不离乡”且提供的工作岗位恰恰与劳动者所意向的工作岗位相契合这几点优势。因此大力发展镇村企业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对于推动我国城镇化建设,为我国农村城镇的建设提供坚实物质基础,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把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等作为乡镇企业的重要使命来抓。要注重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强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积极落实有利于发展乡镇企业的政策措施,积极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同时相关地方的基层党政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支持镇村企业的发展关,积极增强农村的经济活力。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在回流的农民工中,一些人由于在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一些低端工作由机器代替等原因,加上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对农民工的使用就设置了许多限制条件,使相当部分农民工被迫回流。要建立工伤保障与失业保险。为保障农民工在城市务工的合法权益,在其务工时出现安全问题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严格定时定额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用。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按时定额为企业员工缴纳保险费用。在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要适时把农民工纳入城镇失业保险制度。在其工作“空窗期”、择业的过渡阶段,政府可以向失业农民工提供一定的就业补助以保障最低生活。要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已经在工作所在地城市从业生活多年,且工作较为稳定、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的民工,可以在政府支持的统筹下建立合适的医疗保险制度,多种方式解决的医疗保险问题,也可在政府的引导下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来解决农民的医疗等困难。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建立养老保障制度。农民工大多具有无固定职业且流动性较强的特质,政府应适时制定多种档次的缴费率以供农民工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也可让农民工在所居住的社区进行相应的服务。以实现劳动者平等享受城市福利支持为目标,让农民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要在具体实施中,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于损害合法权益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提高用人企业的失信成本。
4.深化现行户籍制度改革
我国现行的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的一大障碍,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和配置。户籍制度的存在对民工流向城市具有极大的行政限制,由于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及家属不能得到城市永久居住权的法律认可,他们的迁移只能是暂时和短期的。基于户籍制度下的庞大城市福利体系再次把农民工置于边缘。只有重新审视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且深化和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才能让户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于家庭和社会,从而促进社会秩序稳定。具体措施包括:适度放宽户籍迁移政策,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按照常住地登记的户口分类统计制度进行人口服务和管理,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目前,大中城市都有一部分在城市扎根置业的农村转移人口,在新的人口统计中已经将他们归为城市人口。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我国已经从农民工转移到城市的过程中得到“人口红利”,他们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繁荣做出来巨大牺牲和贡献,这也表明,人口自由流动对我们是有好处的,政府要做的就是让农村转移人口摆脱在其流动中的不合理户籍制度的束缚,真正融入到城市中,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支持和社会保障,成为准城市人。改革现行户籍制度,也有利于实现社会人口最优化,人口流动有利于人才交流,劳动力资源有效配置和社会均衡协调发展。
5.改革与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做好农业农民农村的工作,解决农民问题是核心。而对于农村劳动力而言,土地问题才是他们的根本问题。要从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经营、流转等问题,对于农村现有的土地问题,实行相应的改革制度,才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遏制其被动的回流。当前一定要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这是基础和前提,要依法保障农民能够长期拥有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是要坚持与完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制度。一切要以保障全体农民土地使用和共享的权益为着力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作为农村一项重要经济制度被确立下来。在往后几次土地制度改革中,土地集体所有制始终没有动摇过。集体所有制在建立以及长期贯穿落实的实践中证明,其在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和保护中国粮食安全等方面意义重大,得到了全中国农民的拥护。二是当前需要顶层制度的科学设计,使政府在软件配套方面做得更好。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继续坚持和完善农村集体所有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农村经济的‘魂’,不管怎么改,不能把集体所有制改垮了。”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制度的顶层设计,让农村土地所有制在实践发展中、在不断调整中,得到创新和完善。三是促进“三权分置”制度下的农村土地科学有序进行流转。完善“三权分置”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将农村土地产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划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之后,那些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的农民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流转进而获得土地流转收益,自主选择非农就业,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家庭经济收入,实现家庭经济最大化。四是要建立科学系统的土地估价体系。其目的是有效的杜绝土地在交易时出现那种价格无规则性,有效防止农民权益受到损害以及集体土地的流失。成立与之相应的土地交易中介组织,积极参与土地交易中介活动,并注重全程参与监督和评估。以保证土地交易能够更加公正合理,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在整个土地流转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必须要以遵循流转双方的自愿交易为原则,切不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强买强卖。国家还可以参考江苏华西村等先进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功典范,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示范村,各地结合自身农业优势,因地制宜,逐步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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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文丰安,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社会科学院。重庆 4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