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社科联、各大专院校、各科研部门科研处:
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为1年,最长不超过两年。该项工作从2005年开展以来,目前还有部分项目还未结项,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及科研管理部门督促项目负责人在2011年8月30前将验收结项材料(包括:一份《结项审批书》,3份《鉴定意见表》,20套最终成果)报送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请注意以下事项:1、项目的成果形式为公开出版物:2、必须在成果的封面上以醒目字体标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3、确有特殊情况的,已向省社科联科普部书面申请延期结项并经许可的,应将现在进展情况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备案:4、到期不按时结项的,按管理办法予以撤项处理。
联系人:田丰 周宅贤
联系电话:82973540 82973599
通讯地址:成都市大石西路科联街19号(610071)
四川省社科联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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