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2 亿多的农民工大多已经实现了职业的非农化、工作与居住空间的城镇化,然而却迟迟未能获得市民身份与待遇,真正实现市民化与城镇化[1]。长期以来农民工为我国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二元户籍制度下没能享有同城市人相等的权利与义务。进城务工人员长期处在城市与农村两处奔波的状态,形成了“亦工亦农”、“非工非农”的边缘身份”[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指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手段。现阶段我们必须要弄清阻碍四川省农民工市民化的因素是什么?通过何种路径来加快农民工市民化的步伐?鉴于此,本文利用2015 年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现状调查的数据,
分析影响四川省农民工市民化的因素并对如何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提出相关建议。
一、四川省农民工市民化现状
四川省是人口大省、农民工大省,农民工总量接近 2500 万人[3]。据 2015 年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受访农民工中近 9 成学历水平为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下水平。近六成受访者目前的工作身份为“雇员”,主要集中在服务业、批发与零售业、建筑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大多数农民工平均月收入(包括各种奖金、补贴、公司缴纳的保险、提供的员工餐等)为1000-3000 元左右。近一半农民工目前与配偶、子女生活在调查地,普遍具有较长的外出务工经历。大多数农民工对当前在城市的生活感到满意和较为满意,他们单独租房和自有商品房的比例较高,并且有一半农民工有进城买房的需求。目前主要诉求是住房、养老、子女教育。影响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主要障碍是收入低、房价高、就业不稳定。城市生活成本高、城乡户口差别不大、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及农村土地有较大增值潜力是影响农民工不愿落户城镇的主要因素。
二、四川省农民工市民化影响因素分析
(一)推动因素
1.城镇生活适应性较好
就整个农民工群体来说,其市民化是一个由职业非农化、转向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非农化的过程。农民工市民化的目标不仅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提高,而是通过在城里工作、生活,达到生活方式与城市居民无差别的融合。被访农民工近七成外出务工累计时间超过 6 年,大多对当前在城市的生活感到满意和较为满意,这说明农民工较为适应城镇生活,有利于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2.举家外出务工比例增加
我国农民工流动模式逐步在发生变化,由最初的家庭男性独自外出为主,逐渐演变为夫妻双方外出到目前的举家外出。举家外出有利于家庭的同步市民化,随着在城市工作、生活、学习时间的积累,家庭的生活方式越来越趋同于城市居民生活方式。举家外出能够减少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与生活中,增加对城市生活的认同感。调查显示,目前“与配偶、子女生活在本市”的受访者比例最高,占 49.8%。
3.农村医保、社保转为城镇医保、社保意向较高
社会保险是人们生活的“安全网”,社会平稳运行的“稳定器”。农村医保与社保相比于城镇职工的医保、社保的而言,保障水平较低。在被问及受访者“目前您本人参加了哪些社会保险”时,参保比例较高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占到 72.1%;另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相近,均为25%左右。当进一步问及“是否愿意将农村医保、社保转换为城镇医保、社保”时,52.6%的受访者表示愿意。这个现象充分显示,社会保险保障水平高低是农民工落户城镇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农民工社会保险层次的提升,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也将得到推进。
(二)阻碍因素
1.市民化公共服务提供不足
农民工进入城市,成为城市市民,关键是要能享受到与城市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但目前四川省市民化公共服务提供不足,一定程度制约了市民化进程。调查显示,在被问及“您认为进城务工人员要享有本地市民同等待遇,目前急需解决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是什么”,选择居前三位的依次是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和子女义务教育。同时医疗卫生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劳动技能培训等方面也受到较多的关注。
2.多数农民工不愿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
意愿影响一个人的行为决策。农民工要实现市民化,首先是要有将农村户籍转为城市户籍,实现身份的转变的意愿。目前我国农民工已实现了农村居民到农民工的转变,但由农民工到市民的职业与身份的变化过程,依然举步维艰。目前的问题是,大多数农民工不愿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农民工市民化身份转变情况不乐观。调查显示,受访者中,愿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不想再回农村的比例仅为 14.8%,有 53.8%的明确表示不愿转户口,目前只是暂时待在城里,还有 31.4%的持观望态度,视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定。当进一步问到“如果转为城镇人口,您是否用农村宅基地或土地承包权换取同等价值的城市产权住房”时,受访者态度不一,分歧明显,愿意者、不愿意者和犹豫难定者各占三分之一左右,不愿意者占比略高,达 35.3%。同时城乡户口差别不大,农村土地具有增值潜力也是阻碍户口转变的部分原因。
3.农民工市民化成本较高
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包括农民工进城后的基本生活成本、子女教育成本、医疗卫生成本、住房成本、社会保障成本等。目前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缓慢,表面上看是由于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土地制度等二元体制改革滞后,其本质却是农民工市民化成本过于庞大,阻碍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4]。据调查显示,有43.6%的受访者将城市生活成本高、环境差、不如农村安逸自在作为不愿落户城镇的首要因素。37.8%的人想保留家中土地承包权为自己留一条后路。
4.农民工就业空间受限、创业扶持力度不够
农民工就业空间受限,就业层次较低,收入较低。调查显示,受访人员主要集中在服务业(25.1%)、批发与零售业(22.6%)、建筑业(20.1%)、制造业(16.3%)、住宿和餐饮业(12.5%)等 5 个行业,这些行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就业稳定性较差,不利于职业的长远发展。多数受访者月平均工资(包括各种奖金、补贴、公司缴纳的保险、提供的员工餐)主要集中在 1000-3000 元,其中 1000 元及以下占 4.1%,1001-2000 元占30.2%,2001-3000 元占 33.6%,收入普遍较低,难以负担在城市的生活成本、住房成本、以及子女的教育成本等。政府对本地创业人员的支持力度不够。调查显示,近七成受访进城务工人员表示有在本市(区、县)自主创业的兴趣意愿,但“缺乏合适创业项目”和“获得创业贷款难”成为在本地创业的最大障碍。绝大多数农民工希望得到政府在创业经营、创业贷款担保、风险投资补偿方面的帮助。
5.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较为薄弱
农民工权益保障是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薄弱环节。农民工由于自身文化水平较低、社会资本较少、维权能力及维权意识较弱等原因导致农民工劳动权益没能得到较好的维护。调查显示,在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方面,30%的农民工表示与单位“没有签过合同”,有 35.5%
的农民工认为“不需要签合同”,仅三成农民工与所在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 52.8%的受访者表示单位没有为其购买任何保险,仅47.2%的受访者表示单位为其购买了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近三成进城务工人员在务工创业期间遭遇过不公正对待,调查显示,27.4%的受访者务工创业期间遭遇过不公正对待,其中,加班加点或加班后少给甚至不给工资,占比达 14.7%;变相克扣工资甚至拖欠或拒发工资,占比为 12.6%;不能提供基本劳动安全保护,占比为 6.1%;工商、税务、城管等人员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占比为 5.2%。同时面对不公正对待时,近一半受访者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只有 30.9%的受访者表示“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反映出多数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不足,维权能力不足。
三、农民工市民化的路径探析
(一)切实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福利保障工作
户籍制度改革的不彻底性是阻碍农民工城镇化进程的制度瓶颈[5]。实现省域内城乡公共服务的城乡统筹,必须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农民工最关心的住房、养老及子女教育问题。加强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逐步将有稳定职业且在城镇有一定居住年限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体系。继续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每年竣工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按一定比例定向提供给农民工。通过政府投资建设与企业自建及鼓励部分有经济实力的农民工购买商品房等多种方式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严格规定农民工所在企业为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逐步实现公积金租房。逐步扩大“租改售”试点范围,让更多农民工能在城镇拥有属于自己产权的住房。逐步加快农村医保、社保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推进教育均等化建设。重视农民工子女城镇入学难问题,放宽农民工子女城镇入学的条件限制,降低入学门槛,推行“入住入学”原则,确保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地入学。省级财政应加大对困难流入地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提升教育教学软硬件质量。
(二)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工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的保障。农民工不愿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主要原因在于现行农村土地制度限制了农民转移[6]。现阶段,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做好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工作是关键。一是贯彻执行《四川省进一步完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的规定,不得以退出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二是通过土地确权和流转工作为农民工自愿落户城镇做好制度安排。加快对农社会民生民工土地的颁证确权工作,拓宽土地流转范围,推动农村土地向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三是建立产权交易平台。加快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行信息化管理,推动农村土地“市场化退出”。
(三)构建多元化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农民工市民化的公共成本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为新增城镇人口所支付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总和,具体表现在城市扩容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与质量。在公共成本支出方面,涉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多个层级的责任主体 [7]。据伍雪媚等人 (2016)年四川省农民工市民化人均成本为 68057.27 元,如此高额的市民化成本农民工个人难以负担,因此必须要构建多元化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一是要明确“一主二层三辅”的分担主体即政府为主,中央与地方政府各负其责,个人、企业、社会三方参与成本分摊[9]。二是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权责。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划分市民化成本,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职责,做到职责清晰。三是合理界定个人、企业、社会分担的内容。个人承担定居城镇的生活、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企业为农民工购买公积金同时应积极引导社会慈善和福利机构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作为有益的补充与支持,重点在法律维权、社会救助等方面提供人财物支持,参与成本分担[10]。
(四)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拓宽就业空间
现阶段,应结合四川省农民工夜校的开办,有针对性的加强农民工的专业技术、实用技能、创业经营、法律知识与自我权益保护等知识的培训,增强农民工群体获得持久稳定收入的能力。加强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由国家与企业分担培训成本的企业农民工培训的长效培训机制。鼓励各类职业技术院校积极招收农民工,大力支持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继续接受正规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创业、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11]。严格落实《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彻底取消针对农民工的各种就业准入现状,将其纳入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为其提供“订单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其就业环境,稳定其经济收入[12]。
(五)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针对四川省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薄弱情况,本文认为加强农民工保障工作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规范企业用工,加大相关部门对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查处力度。加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变相克扣工资甚至拖欠工资等情况的处罚力度,并运用行政手段强制清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实行“零容忍”。二是为农民工构建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简化农民工创业手续,放宽农民工就业创业条件。坚决惩治工商、税务、城管等人员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现象。同时针对农民工维权难问题,政府应设置相关公益性岗位,为农民工维权提供相关法律支持。借助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主体的力量,依法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作者简介:秦陈荣(1993-),女,重庆丰都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
参考文献:
[1][11][12] 李俊霞,农民工城镇落户意愿调查研究-以四川为例,经济问题,2016(7).
[2] 相征,赵鑫 城镇化视角下的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路径探讨[J]. 求是学刊,2013(5):56.
[3]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 2016 年新增返乡创业农民工 7.1 万人 实现产值 140.5 亿 http://www.sc.gov.cn/10462/10464/10797/2017/1/13/10410888.shtml,2017 年 01 月 13 日.
[4][8] 伍雪媚等. 四川省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模型构建及测算[J].四川农业大学学报,2016(2).
[5] 黄锟.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与农民工市民化[J].三农问题,2009(2).
[6]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汪丽等人.农民工离市民化有多远-浙江、四川农民工市民化的经验和启示[N]. 中国经济导报,B05 版.
[7] 石国亮.服务型政府[M].北京:研究出版社,2009.
[9][10] 高拓,王玲杰.构建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的思考[J]. 中州学刊,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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