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研究协会2013-2014年会长阿查亚看来, 全球国际关系学 (Global IR) 一说不是一种理论, 而是在国际关系学科中追求更大的包容性和多样性, 它有六个主要的方面。
第一, 它反对一元论普遍主义 (a monistic universalism) 。全球国际关系学建立在一种多元普遍主义(pluralistic universalism) 的基础上, 体认和尊重全球IR学界的多样性。Global IR呼吁对普遍主义 (universalism) 或普遍性 (universality) 做出新的理解。国际关系学中, 普遍主义占据支配地位的含义是一元论普遍主义, 即某种思想或者理论“适用于一切”或者唯一正确, 其他的要么错误, 要么就是等而下之。它与启蒙运动的普遍主义是密切对应的, 启蒙运动的普遍主义就是一元论普遍主义。启蒙运动有它晦暗的一面, 即压制多样性, 为欧洲帝国主义张目。在国际关系学理论和方法中, 这种普遍主义显现为很多武断的标准设定, 唯某种理论或者方法马首是瞻, 死死守住门户, 而把可供选择的其他叙事、观念和方法论边缘化。罗伯特·考克斯 (Robert Cox) 曾撰有“国际研究中的普遍性” (2002) 一文, 提供了另一种普遍主义观念, 即“理解和尊重一个不断变化世界中的多样性”。这一观念拒斥普遍主义和相对主义二分法, 认为这种二分法是虚假的和由政治驱动的。一元论普遍主义的对立面不是相对主义, 而是多元主义。多元普遍主义使我们能够把国际关系学的世界看成是具有多样基础的一个巨大华盖。这一多元普遍主义为全球国际关系学提供了基础。
第二, 全球国际关系学建立在世界历史 (world history) 的基础上, 而并非只是希腊罗马、欧洲或美国的历史;它建基于西方的以及非西方的观念、制度、思想视角和实践。全球国际关系学不仅超越西方和四方的界线, 而且承认世界各个地方所有人的声音、经历和价值观。然而, “把四方纳入进来”并不只是简单地把非西方世界用作试验场, 在经过一些调整和延伸后重新证实现有的IR理论。Global IR要求一个双向的过程。通过运用来自非西方世界的案例研究, 主要是为了验证产生于西方的理论。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这种种族中心主义问题 (ethnocentrism) 并不会消失, 它只会增强“地区研究只是为西方理论多提供了一些原材料”这一形象。对Global IR的关键挑战是从非西方的语境中发展出概念和路径, 且不光在本地运用它们, 还要运用于其他语境, 包括更大的全球背景下。
第三, 全球国际关系学把现有的国际关系理论和方法归入在内, 而非取代它们, 这包括人们所熟知的理论、方法和科学主张。国际关系学理论在处理非西方世界时不是铁板一块和静止的。某些理论对非西方语境和经验更为敏感。一些批判理论, 尤其是后殖民主义和女性主义, 在承认西方以外的事件、问题、施动者 (agents) 和互动、从中获得理论洞见以丰富国际关系研究的努力中处于前列。Global IR敦促主流理论重新思考它们的假定, 拓宽它们研究的范围。
第四, 全球国际关系学整合各地区、各种地区主义 (regionalism) 和地区研究。把这一领域称作“Global IR”并不意味着贬低地区和地区主义的重要性, 也不是贬低地区研究的贡献。相反, Global IR给予各地区和地区研究传统和路径以中心舞台。Global IR呼吁认知地区多样性和施动性 (agency)。Global IR并不把各个地区视为物理的、制图的或文化的实体, 而是动态地、有目的地和社会地建构起来的空间。今日的地区和地区主义不像过去那样以领土为基础或以国家为中心;它们包括一个不断扩大的行为体和问题 (issues) 范围。对地区的研究不止关注它们如何组织它们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空间, 而且关注它们如何相互联系并塑造全球秩序。Global IR不把地区看成是一个个完全自我维持的实体, 也不看成是全球动力学纯粹的延伸。地区主义和普遍主义的传统划分可能已经瓦解了。对地区的研究为学科路径和地区研究之间锻造紧密的整合提供了一个中心机制。通过其与各地区研究的密切联系, Global IR有效地把学科性IR (具有理论兴趣和创新性但被认为缺乏经验丰富性) 和地区研究传统 (强烈关注田野研究但被其批评者视为非理论的) 协同了起来。新的综合及协同给予了“国际研究” (international studies) 观念以含义和实质。
第五, 一个真正的Global IR必须避免文化例外论和偏狭性。例外论是这样一种倾向, 它把一个人所属的群体 (社会、国家或文明) 的特征表达为同质、独一无二和高于其他的社会、国家或文明。关于例外论的各种声称, 常常是站不住脚的因而垮台, 原因并不只是各国、各地区和各种文明的文化和政治多样性。这些例外论所声称的东西反映了统治精英的政治议程和目标, 明显见于诸如“亚洲价值观”、“亚洲人权”或“亚洲的民主”。
类似的, 例外论经常证明强国对于弱国的支配地位为正当。在国内似乎是良性和流行的美国例外论 (American exceptionalism) , 表现为门罗主义和为自我服务的全球干预主义(global interventionism) 。日本战前盛行的泛亚论说 (pan-Asian discourse) 中的一支——立足于“亚洲人的亚洲”的口号——也说明了这一倾向。乞灵于中国朝贡体系作为新的IR中国学派 (a new Chinese School of IR) 之基础的一些努力也属于类似的可能性。
国家和地区国际关系学派的发展能够拓展和丰富IR。但如果它采取例外论的形式, 那它就挑战了Global IR的可能性。以认同为基础的知识值得有一席之地, 它不排除相互比较和更广泛地理解地方性语境这一需要。
第六也是最后一点, 全球国际关系学承认物质力量之外的多种施动形式, 包括抵抗、规范行动和全球秩序的地方建构。Global IR采用广义的施动 (agency) 概念。先前的多种国际关系理论都否认非西方社会的施动作用。并不太久以前, 正如显见于19世纪自由主义学说和战后初期英国学派的论述那样, 国际关系学中的施动是以“文明标准”出现的。其决定性要素包括国家保卫自己的主权、发动战争、谈判缔结条约、遵约和管理均势。欧洲殖民大国这一自我服务、非历史和公然种族主义的说法忽略了一个事实, 也即即使是最精妙的治国艺术也久已存在于许多早期的非西方文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