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誉应当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必备条件,一个社会或一个民族,如果是一个没有信誉的社会,那这个社会或这个民族就应当是走向危机的社会,一个走向危机的社会,当然谈不上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由于信誉危机也可以诱发经济危机、社会危机等,一个危机四起的社会,当然难以达到小康社会之目的,所以建设小康社会首先应当是一个诚信的社会,是百姓感到是一个安全的社会,如果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社会,如果是一个没有信誉的社会,当然与建设小康社会是相悖的,对此我们应当充分的重视。由此可见,建设小康社会,首要的是建设诚信的社会,是一个高度信誉的社会,当然更是一个百姓感到安全的社会。对于安全、诚信小到一个家庭夫妻之间、兄妹之间、父子之间等,大到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都有一个诚信问题。
信誉危机的问题,日益被众多的人关注与重视。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就是我国社会有没有信誉危机的问题,对此不同的学者从各个不同的侧面讲了自己的观点。
《经济日报》在2003年6月12日发表了一个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信任体系“一文
访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厉以宁
厉教授任为;信任是一个社会性的概念,只要有两个以以上的人在一起,就产生了信任问题。打个比方,罗宾逊漂流到荒岛上,如果就他自己,那么就无所谓信任的问题;如果他有一个仆人的话,就存在了信用的问题,如果他和他的仆人互相不信任,彼此都没有办法在孤岛上生存下去, 信任问题的严重与否,则是与选择结合在一起的。从选择的角度看,我们可以分出三种类型的社会经济。第一种经济是完全没有选择的经济。比如在严格的计划经济时代,一切都是指令的。这里面没有信用问题,你只能接受,没有任何可供选择的机会。
另一种叫做完全充分选择的经济,因为大家都有机会选择,大家都遵守一条基本的道德准线――诚信,由于有可供选择的机会,吃亏只有一次,如果你这次欺骗了我,我下次就不找你。所以这时候信用问题就少一些,不会那么严重。介于二者之间的是第三种情况,有点选择,又不是充分选择,即不是充分选择的经济。以目前中国的情况来说,我们当前正处在社会经济的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确立,这种情况下信用问题就更突出。
一个社会,在信用缺失的情况下,经济注定不会得到顺利的发展,也就永远不会进入充分选择的经济。因此,信用建设必须下大力气加强。首先要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把它一步步解决好,有利于我们的经济转型和发展。
信用问题不解决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就是一句空话,所以只有建立诚信的社会,它才应当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同样社会经济的发展只有在充分发达的市场经济情况下,有了更充分的选择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信用问题,由此可见诚信与选择它们之间又是一个互为中介的问题,当然法制建设要很上。
在信用上,我们必须明确产权的问题。假如一块地是公共的牧场,随便放羊。谁放的多,放的旱,谁就占便宜。但是损失是全体牧民承担了。“公地的悲剧“,说明产权是必须明确的,只有产权明晰了,才知道了我的责任在那里,才能确实解决好社会的信用问题。
信用与制衡是联系在一起的。有效的制衡防止了最坏的情况的出现,避免了最大的效率损失,从而保证了整个的经济正常运田转,可以说,制衡机制的建立就是社会信任的表现。表面看起来,没有制衡的信任的表现,但是实际上可能是适得其反。我们可以举一些家族企业为例。家族企业一般是家中有一个能人,大家也信任他,全权委托他,结果家办企业办好了。但是企业一旦规模大了之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如果家长作出的决定导致了投资的失败,家中的成员就不再信任这个家长了,于是这个企业分裂、垮了。
家族企业还有一个大的毛病是用人唯亲,而不是用人唯贤。而信任度是可变的。你当初在那个环境里面信任他,你可以委托他一些事情,但是企业变化了,他本人也在变化,特别是这些有特殊身份的人在企业中占有重要的工作岗位,规章制度就不起作用了,是特殊人物把持者,这样的人就失去了广大的职工的信任,失去了公众的信任。由于信任一些人,结果丧失了更多的信任。
信任的问题还跟自律有密切的关系。在市场调节、除政府之外,还有第三种调节,就是道德力量的调节,主要是自律。自律说起来容易,但是实际做起来并不容易。自律会遇到两个重大的阻碍,一个是诱惑,一个是压力。比如说有些中介机构为什么帮人家说假话、开假证明、做假帐?他说除了诱惑之外,还有压力。所以说,要培养社会风气,要有一方伸张正义,既能抵住诱惑,又能抵住压力。假如社会都变成了严于自律的社会,相信社会信用的问题都会进一步的往前做好。
现在的关键是我们对我国的诚信如何评估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我国实际上已出现并形成了诚信危机,对此我注意到一个警人的数字,就是由于作假账、说假话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年损失达9000亿人民币,相当于我国的年财政收入。这个数字我没有核对过,实际上也无法核对的,但是可以肯定的一个事实,就是由于说慌话、作假账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政治影响那确实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我们所讲的诚信危机与”非典”危机虽然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从危机这一概念而言,它又具同一性,“非典”危机它是对人的生命的危极,而诚信危机,它是对社会的经济政治的危极,前者危极固然是一个自然问题,但是它同样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从社会问题考查它又与后者相关,因为人的生命当然是一个自然属性,但是它同时又具社会属性,这就是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两重性,后者当然是一个社会问题,但是由于诚信危机可以诱发经济危机,危极人的生存与发展,满足人的生存最基本的需求,它又是一个既有自然属性的问题,更有社会属性的问题,从自然属性的这一点上讲,它又与“非典”危机相关。
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政府势必要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需要依照科学发展观的精神,根据信用体系的发展的自身规律来定位自己的职能,确定措施着力点。
政策的选择源于对社会信用体系的认识还未取得统一,有些观点将社会信用体系理解的宽泛,而有些观点将其范畴定义得较窄。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多种理解也造成了一定的思想混乱,不利一于研究的深化,更不利于国家决策部门制定全面、正确的政策。对于信用体系的内涵可以理解为;由一系列法规、规则、方法、机构所组成的支持、辅助和保护信用交易得以顺利完成的社会系统。简单说来,社会信用体系是信用交易的辅助系统。作为经济大系统的一部分,社会信用体系也是一套复杂的系统。在这样一个系统当中,法律、规则、各种机构、各种方法扭结在一起,使任何粗略观察它的人都仅仅留下一个纷繁杂乱的印象。然而,在这种印象的后面,却隐藏着一个较为清晰的层次结构,这个层次结构为解决问题提供了价值的思路。分层次结构为确定政策的主要着力点提供了一些基本的思路。
当前我们面对一系列的信用方面的问题的时候,应当将这些问题分出层次的问题放到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同层次支解决。例如,对于合同的履约率低、失信惩罚机制的缺乏等,其实都是基本的经济秩序原则这一导面应当解决的问题;信用法规和制度的完善是信用环境层面的问题;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是第三层次的问题。
信用体系的分层次结构也提醒我们,在基础层面上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之前,直接建立更高层次的机制,无异于构建空中楼阁。对于基础层面的问题,试图通过建立更高层次的机制 去解决,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我国食用环境与其它国家的差距很大,也成为制约我国信用体系发展的主要束缚。我国政府可以考虑以组成信用环境的法律规则、信息公开制度和创建社会需求三个方面着手。
与信用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十分缺乏。主要的立法内容包括多个方面,如银行信用方面的立法、规范商业信用行为的立法,规范信用中介服务行业行为的立法等。尤其应强调的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明确在市场经济中,失信的法律边界是什么,失信到什么程度将给予何种程度和何种形式的制裁。
信息公开制度是信用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公开,又称之为行政公开,其主要含义是,政府有义力公开政府在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信息。政府机关的文件、档案资料和其它信息。从信息环境的几点来看,只有政府有能力完成这些目标。然而,其工作难度又是很大的。因此,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主要着力点,应该放在构建信用环境上。这应当成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所要担负的主要职责。从国外的经验看来,信用服务完全能够发展成为一个生机勃勃的的产业。当信用服务以商业化的形式运营时,可以在制度上保证信用保证信用服务的高效率。从我国前一个阶段的信用服务状况来看,也基本在实践一条产业化的道路,出现了一批信用评级机构和征信公司。因此,从扶持信用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考虑我国政府对于信用服务机构的政策是有基础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府不应直接开展信用服务,也不参与服务机构的设立。将市场空间留给社会性的服务机构,是对产业发展的最大支持。产业化的意味着商业化的运作,如果政府直接参与,便与政府机构在市场经济中的裁判员的角色很不适应。如果鼓励政府部门来建设商业化的信用服务机构,意味着认可政府部门将本部门的信息资源用于获得商业利益,而不是将这些资源向社会公开。那样的话,任何能够获得信用信息的政府部门都可能去参与建设一个信用服务机构。最终的结果还是各个部门仅掌握自己的数据,只不过又多了不少公司,国家又花了不少钱,但是分割于各部门的数据依然无法为所用。
2.、引入竞争机制。产业的活力来源于竞争。在没有经历一个充分的发展期之前,不要限制社会力量的进入,甚至要鼓励有实力、有资源的社会机构积极参与到信用服务行业中。取消一些经过地政性指定的执业资格。没有经历一个市场化的淘汰过程就提高行业准入标准,会使信用行业的执业资格成为又一个权力寻租的工具。
3.、组织行业自律组织、规范信用服务行业标准。在降低行业准入限制的情况下,为了防范信用行业本身经营秩序的混乱,可通过组织行业自律组织,颁布和制订服务标准、以从业人员的要求等软性要求来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的行为。(经济日报2003年 6月27日金融论坛)
诚信问题,现在确实成了全社会极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市场经济交易过程中,需要诚信,人们的日常交往过程中,交谊过程中,更要诚信。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讲到要增强社会的诚信意识,要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的诚信体系。 现在的问题是诚信体系需要作一些专门的研究与思考,现在体现在这个研究报告中,也只是一个初步的构想性的问题,不可能作出深入的研究与思考。
广西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周志华认为,社会的诚信包括公民的诚信、企业的诚信和政府的诚信,其中政府的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核心力量和楷模,政治信用是信用的核心。但在经济转轨时期,政府出现失信行为,从而导致社会的公众信心不足,诱发社会普遍存在失信行为。
一些地方政府失信导致社会失信的主要表现在;
1.一些公共部门“朝令夕改“造成有政策空子可钻。我国一些公共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时,透明度不高,而且“朝令夕改“,导致社会普遍存在急功近利而不是长远立信的心理,一些人投机取巧钻政策空子。
2.过度行政干预破坏了市场内在诚信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秩序主要应当由市场机制来调控,企业守信才能生存与发展。然而,政府往往越位干预市场经济,如扶持官商本体的垄断企业,在“地方保护主义“的羽翼下保护、偏袒制贩“ 假、冒、伪、劣“产品和质量欺诈行为等,破坏了市场本来的诚信机制,挫伤了社会公众对企业和市场的信心。
3.政府机构及公务人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欺上瞒下等失信行为,降低了整个社会信用程度。一些机构和工作人员超越法律法规,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使公民对政府失去了信任。
由此不难看出,诚信它对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发展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因此也应当是建设小康社会不可不重视的问题。
现在让人担心的是我国确实面临着诚信危机,而且这种诚信危机,不仅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包括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还是与政府某些机构、某些公务人员的交往中,都面临着诚信问题的危机感,所以我们认为建设小康社会,首先要建设诚信社会,如果社会没有诚信、政府没有诚信、人民之间没有诚信,当然也就不可能建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小康社会。由此不仅看出,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之中,当然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还应当有诚信指标体系。所以诚信建设,它应当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对此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与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