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新千年来临的脚步,经过长达15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终于成为WTO的正式成员国。这一事件不仅对中国,而且对全世界都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被认为同我国恢复联合国席位有着同等重要意义。那么,具体到我们四川,这样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意味着什么呢?
(一)深刻认识WTO。
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首先对WTO本身有一个比较全面和深刻的认识。考虑到很多同志对WTO的历史、组织结构等已有所了解,即使还不是很了解,获取这方面的信息也非难事,就不再赘述。为了加深对WTO的认识,这里仅对WTO的宗旨和性质等一些基本问题做进一步的探讨。
我们都知道,WTO是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GATT的宗旨是:通过彼此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上的歧视待遇,以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换,保证充分就业,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提高生活水平,其核心是促进公平竞争和自由贸易发展。WTO坚持了上述宗旨,并作了适当的补充和加强,主要是增加了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和国际投资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等内容。我们理解它还具有如下一些重要特征:
1.WTO是建立在多边贸易协议基础上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经济组织,作为它存在基础的多边贸易协议对各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2.WTO由各成员国和独立关税区成员组成,换句话说:WTO协议的权利义务主体是国家或独立关税区。目前它的成员已达到140多个,其成员之间的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量的95%以上。
3.WTO的经济职能非常宽,几乎所有的国际经贸问题都在它的管辖范围。具体讲,它主要有三大经济职能:一是监督WTO协定和协议的执行,并组织修改或制定新的国际经贸规则。定期审议成员的贸易政策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运行所产生的影响是其履行监督职能的方式之一。其管辖的协议主要有: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多边货物贸易协议(包括农产品协议、卫生与植物卫生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反倾销协议和保障措施协议等)、服务贸易协定及其附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总协定、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协议、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和政府采购协议等。二是组织其成员进行开放市场的谈判。WTO协议等只是对国际经贸的基本要求和原则等问题做出了规定,具体的贸易问题等,还要通过成员之间的谈判解决。第三是通过具有一定司法化特征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成员之间发生的贸易争议。在制定规则、监督执行、解决争端以及履行其他的职能中,WTO都遵循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4.给予发展中国家一定程度上的差别和优惠待遇,并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及培训。WTO协议规定,发达成员应尽最大可能采取措施,促进发展中成员出口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推动发展中成员的贸易与经济发展。在这一精神下,就发展中成员的初级产品进入世界市场、对发展中成员有特殊出口利益的加工制成品、发达成员对发展中成员做出削减关税或取消其他贸易壁垒的承诺等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要求。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规定有两个特点:其一,原则性;其二,非强制性。因此,这些条款也被称为“最佳努力”条款。
5.WTO协议中有一些例外和免责规定,例外规定包括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成员如采取一般例外措施,可不受WTO规则及该成员承诺的约束,但应遵守非歧视原则。援引一般例外条款采取有关措施的依据主要有国内法和国际公约。一般例外又分为货物贸易领域的一般例外和服务贸易领域的一般例外。免责规定包括紧急限制进口措施。保护幼稚产业措施、国际收支限制措施、有关承诺修改或撤回、义务豁免等。
(二)充分了解我国的权利义务。
要回答加入WTO对我省意味着什么,还必须充分了解作为WTO的发展中国家成员,我国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我国加入WTO坚持权利与义务平衡、循序渐进开放市场的原则。有关权利义务除了在WTO协议中作了规定外,在我国与美国等成员国的双边协议中更是有明确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我国的义务也就是其他成员的权利,反之其他所有成员的承诺等也都是我国可享有的权利。
加入WTO后我国享有的基本权利主要有:1.能使我国的产品和服务及知识产权在其成员中享受无条件、多边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以及国民待遇。2.使我国对大多数发达国家出口的工业品及半制成品享受普惠制待遇。3.享受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大多数优惠或过渡期安排。4.享受其他成员开放或扩大货物、服务市场准入的利益。5.利用其争端解决机制,公平客观、合理地解决与其他国家的经贸摩擦,营造良好的经贸发展环境。6.参加多边贸易体制的活动获得国际经贸规则的决策权。7.享受WTO成员利用各项规则、采取例外、保障措施等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权利。
加入WTO后我国应履行的相关义务,概括起来主要是:1.在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依WTO规定,给予其他成员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2.依WTO相关协议规定,扩大货物、服务的市场准入程度,即降低关税、实施统一的关税制度和规范非关税措施,逐步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具体讲,有五个方面:(1)到2005年,把15%的平均关税水平降到10%。(2)减少和取消非关税壁垒。到2005年,全部取消400种进口配额。(3)农业税从平均31%降到17%到15%。在过渡期内对12类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逐步放开农产品市场准入。(4)逐步放开银行、保险、证券、旅游和电信等服务业市场。五年后服务业实现自由化。届时允许有50%的外资股权进入金融、人寿业。3.按《知识产权协定》规定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保护。4.按争端解决机制与其他成员公正地解决贸易摩擦,不能搞单边报复。5.按照WTO的规则修改完善法律体系,增加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6.规范货物贸易中对外资的投资政策。7.进行国有企业改革。8.按照市场原则改革价格控制等。
(三)认真分析加入WTO后省情变化。
虽然作为WTO成员的权利义务主体是我们国家,但这些权利义务的现实化是由各级政府组织的经济活动与企业等作为市场经济主体进行的经贸活动来体现的。加入WTO必将对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我认为,我国加入WTO后,我省省情将会发生以下变化:
1.我省经济将全面与国际市场对接,省内、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界限将随着过渡期的完结很快消失。江泽民主席去年10月在上海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演讲中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分工。”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进行20多年,但过去实行的是单边自由的对外贸易体制,开放的范围比较窄,入世后将变为相互开放的多边贸易,全面开放。如此一来,我省的经济和市场在法律意义上和制度安排上将成为国际经贸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实质是,我省对外开放的程度空前加深,我们将全面、直接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参加国际竞争。这为我们提供了进一步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的重要契机。
2.我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其主要标志是改革的范围迅速拓宽,改革的力度大大加强,改革的程度加深,改革的可选择余地缩小,改革的主动性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制约,而外部推动性增强,特别是改革的取向有了更加明确的定位,有利于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减少改革的阻力。这必将有力地推动我们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省经济现代化的进程。
3.我省在实施西部大开发背景下推进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将同时被置于WTO条件下进行。西部大开发与加入WTO的双重效应既有相互强化积极的一面,也有相互矛盾与冲突的成分。
4.东西方文化交流与碰撞加剧。外界可以更容易地接近并了解我省丰富多彩的巴蜀文化,我们也同样可以获取更多的外国文化信息,在交流中产生的碰撞将不可避免。我们面临着弘扬巴蜀文化和保护民族文化的双重艰巨任务。
5.西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冲击将会变得更加直接和激烈。
朱容基总理去年12月在省部级干部WTO规则及吸收外资政策法规研究班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加入世贸组织,是党中央在全面分析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为加快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决策,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加入WTO意味着为我省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推动力,同时也提出了许多严峻的挑战。由于我省具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落后地区的特征,这将使我们在加入WTO后遇到一些特殊的困难。当务之急是我们必须尽快地树立起WTO意识,抓住加入WTO的契机,更新观念,主动调整和应对。在坚持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同时,树立以世界为舞台的理念,确立以世界为舞台的战略,激发以世界为舞台的气魄,以开放型、国际性思维以及建立在这样的思维之上的新经济观、文化资源观、市场观,研究规则,认识机遇,剖析困难,迎接挑战,趋利避害。大开放促大开发,大开发助大开放,借大开放与大开发的互动效应,增强竞争力,加快我省追赶型跨越式发展。
]]>